透過提供維修津貼及技術支援,鼓勵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法團) / 業主為大廈公用地方進行全面復修工程。
註1︰不包括 a) 樓高 3 層或以下的樓宇或新界豁免管制樓宇
b) 位於已公佈的市區重建局重建發展項目內的樓宇
c) 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的租者置其屋計劃屋苑
註2:註冊建築師、工程師或測量師等。
註3︰
(i) 若樓宇被納入市區重建局重建發展項目,而業主又有需要處理法定維修命令 / 通知書而進行修葺工程,可參考本局的 「發還修葺費用計劃」,為合資格的工程項目申請特惠津貼。
(ii) 若樓宇被納入市區重建局重建發展項目,大廈業主因應「強制驗樓計劃」的要求,需要進行相關維修,則可申請參加「公用地方維修津貼」。
市區重建局會以樓宇安全為首要考慮因素,合資格的申請將被分為兩個類別:
– 大廈已收到由建築事務監督根據香港法例:第 123 章 第 26 條 或 第 28 條 的規定而頒布的命令;或大廈已收到「強制驗樓法定通知」,而在已完成的訂明檢驗報告中註明需進行訂明修葺。有關申請將獲優先處理。
– 類別 (1) 以外的申請。
– 市建局會考慮個別大廈維修需要及迫切性,定時按以下因素為
– 類別 (2) 的申請作出評分及排序:
– 樓宇住宅單位平均每年應課差餉租值
– 樓齡
– 是否已獲政府部門發出有關改善樓宇公用地方安全及環境衛生的勸諭信/指示
– 申請時間
內容簡介
資助
津貼用以改善大廈公用地方,涉及樓宇安全、環境衞生、或與環保有關的工程,所有工程必須符合法例要求。
合資格而又獲得批核的大廈,可享有以下資助:
一般維修工程津貼
單位數目 | 五年內的資助上限 |
---|---|
20個或以下 | 核准一般工程總額連相關顧問費用 30%,上限港元 $150,000 |
21-49個 | 核准一般工程總額連相關顧問費用 20%,上限港元 $150,000 |
50個或以上 | 核准一般工程總額連相關顧問費用20%或每個單位不多於港元 $3,000,上限港元 $1,200,000 |
環保項目津貼
單位數目 | 五年內的資助上限 |
---|---|
20 個或以下 | 核准環保工程總額連相關顧問費用 30%,上限港元 $75,000 |
21-49 個 | 核准環保工程總額連相關顧問費用 20%,上限$港元 $75,000 |
50 個或以上 | 核准環保工程總額連相關顧問費用20%或每個單位不多於港元 $1,500,上限港元 $600,000 |
公用地方維修補助金
大廈法團獲得「公用地方維修津貼」的原則上批准通知書後,經濟有困難的業主若符合以下資格,可申請最高港幣$10,000(五年內)的公用地方維修補助金。
補助金申請資格
家庭類別 | 每月入息限額(港元)
註 (i) |
資產限額(港元) 註 (ii) |
---|---|---|
單身人士 | 9,560 | 329,000 |
夫婦 | 16,260 | 499,000 |
註 (i)
假如申請人須為其物業繳交按揭款項,上述每月入息限額將會是扣除每月按揭還款後的淨額。
註 (ii)
在評估資產時,若申請人自住於這項資助所涉及的物業,則有關物業的資產值將不會計算在資產限額內。